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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证书级别 鉴发[2002]21号文件《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人力资源管理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其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人力资源管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 认证考试方式
四级认证考试 三级认证考试 闭卷笔试(知识) 闭卷笔试(知识) 闭卷书面测试(技能) 闭卷书面测试(技能)
(计算分析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计算分析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注: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两个等级由部中心先行直接组织试验,待总结经验后再全面展开。
三、 考试科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基础知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上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常用法律手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职业道德)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考试指南)
四、 报名程序 1、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的代理机构——无锡市前程教育培训中心索取报名表。 2、 将报名表、有关资历证明提交给过去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的代理机构——无锡市前程教育培训中心审查。 3、 交纳培训考试报名费。 4、 领取准考证。 5、 参加考试。
五、 报名资格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以上条件具备者即可。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 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 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4、 具备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备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以上条件具备之一者即可。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三、四级每年2次,5月8日、11月9日。
七、 认证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两个月内通知到个人。
八、 颁发证书 认证合格者在考试三个月内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相关证书。
九、 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员:1250元/人(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代收上交省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费330元。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350元/人(报名费、书本费、培训费),代收上交省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费330元。
地点:无锡市明珠广场28号4楼(好买得对面) 电话:(0510)82712886 82710833 85258866
证书样本 |